退休制度及實施情形

退休制度及實施情形

1. 本公司員工退休事項係依據「系微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」暨勞動基準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等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
2. 本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者,依勞動基準法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,由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、定期召開會 議報告退休金提繳與支用狀況,並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負責辦理收支、保管及運用之台灣銀行。

3.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者,由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,每月負擔不低於百分之六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,並按行政院核定之月提繳工資分級表,提繳儲存於該員工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

4. 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,並定期召開會議報告退休金提繳與支付狀況。

5. 符合勞基法具舊制年資同仁全數已完成依法程序申請於112年3月31日結清舊制年資。

6. 公司依法按月提繳適用舊制外籍員工退休金。